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责任年龄划分您了解吗?

2023-04-27 09:27:13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民事责任不赔偿怎么办

(一)民事责任是因为民事主体实施了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而应当承担的结果,如果民事责任不赔偿,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或者前往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时限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1、一般情况下,我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责任赔偿请求权的期限是自我们知道或应当知道对对方享有民事责任赔偿请求权之日起的三年。

2、如果是分期履行的债务责任赔偿的,则是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法定代理人的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受性侵的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则是自未成年人年满十八周岁起计算。

(二)当提起诉讼的时间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的,此时,如果赔偿人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请求权人的胜诉权无法得到保障;如果赔偿人在诉讼时效届满时仍然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抗辩。如果赔偿人自愿履行赔偿义务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民事责任年龄划分

主要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八岁,一个是十八岁,八岁以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八至十八岁限制行为能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还有就是十八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需完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种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七条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与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刑事方面法律有关以年龄分阶段承担责任的规定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这说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是根据公民政治生活行为的年龄标准来确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来说十六周岁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达到初中毕业了,参加生产劳动或其他工作了,但这种劳动或工作,其劳动收入必须成为本人主要生活来源的,否则,不能视其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二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称为可以独立进行部分民事活动能力的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现行法律规定,8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称完全没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力人,这种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还包括因事故造成的脑功能受损,神志不清,或老年性痴呆神志不清的人。

三、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对免责事由的规定,以下情况中,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正当防卫,是行为人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紧迫侵害,针对这一非法侵害采取必要措施,在必要限度内采取的防卫措施。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三)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四)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标签: 民事责任年龄划分 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能赔多少钱?评为9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如何立遗嘱公证有效?遗嘱要请律师写吗?
养老保险可以取出来吗?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出租车合同纠纷大车主可以扣车吗?出租车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
当婚姻走到尽头单玲玲的结局是什么?当婚姻走到尽头电视剧演员表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费用谁承担?民事诉讼公告送达后多久开庭?
校园欺凌是什么?校园欺凌怎么举报?
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房屋租赁纠纷答辩状模板介绍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什么?
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一览
知识纠纷
1 信用卡负债面临逾期怎么办?信用卡逾期经侦立案怎么办?
2 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遗产我老婆有份吗?
3 婚姻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婚姻财产分割实际案例
4 担保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担保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5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介绍
6 黑茶是传销吗?黑茶工艺的流程是什么?
7 利息税要怎么算?利息税的作用是什么?
8 什么是委托发明?委托开发合同没有约定的专利权归委托人所有吗?
公司法
提前批次录取是什么意思?提前批一般需要多少分?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怎么写?委托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是哪?
父母近亲结婚有什么影响?近亲结婚会影响几代?
​广告合同纠纷案且个体户注销了怎么办?广告合同纠纷报价怎么写?
北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个税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包括什么?
婚房怎么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离婚还用协议书吗?
办理离婚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吗? 一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近亲结婚的孩子违法吗?近亲结婚是指几代以内?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年限怎么算?残疾赔偿金2023年最新标准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合同法
合伙合同纠纷律师咨询怎么收费?起诉处理合伙合同纠纷会产生哪些诉讼费?

2023-04-25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归谁?

2023-04-23

拘留会影响孩子政审吗?精神病人在社会上有哪些限制?

2023-04-23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多久?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2023-04-21

合同订立的要约方式有哪些?签字的合同满足哪些要件才会生效?

2023-04-21

入职后签订合同的时间是什么?签订合同一定要写公司注册地址吗?

2023-04-21

劳动纠纷
合伙合同纠纷律师咨询怎么收费?起诉处理合伙合同纠纷会产生哪些诉讼费?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归谁?
拘留会影响孩子政审吗?精神病人在社会上有哪些限制?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多久?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合同订立的要约方式有哪些?签字的合同满足哪些要件才会生效?
入职后签订合同的时间是什么?签订合同一定要写公司注册地址吗?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