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中止 >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

2023-05-25 10:31:44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特别严重怎么判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条文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这里包括两层含义:

1、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作为本罪对象的判决与裁定,包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等各类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但从审判实践看,主要是拒不执行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至于刑事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很少有可能拒不执行。

2、是具有执行内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谓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已经超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而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以及终审作出的判决和裁定等。至于没有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因为尚不具备依法执行的条件,自然不会发生拒不执行的问题。

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能否成为本罪的对象,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效力,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因而从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需要上来考虑,这种生效调解书也能成为本罪的对象,拒不执行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等诉讼中由法院主持达成并已生效的调解书的,也可以以本罪论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何严重的行为。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既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拘禁、围攻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命令停止侵害仍不停止侵害而故意为之等等,又可以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如对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既可以采取暴力的方式,又可以采取非暴力的方式。既可以公开抗拒执行,又可以是暗地里进行抗拒。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本罪。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行为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为逃避义务,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本罪论处。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 "情节严重":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关于追究拒执罪的申请

刑事诉讼然后提交诉讼状,法院受理立案之后就会对案件进行审理。这就是整个案件的审理程序。

标签: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
最近更新
婚姻法
央行公开市场开展2149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
多哈世乒赛:林诗栋/蒯曼轻松晋级 混双8强赛将上演两场中日对决
证人翻供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民事纠纷亲戚可以作证吗?_每日头条
合同公证后怎么撤销?办理合同公证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吗? 天天观焦点
手相婚姻线怎么看是二婚?手相决定一个人的婚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内容是什么?冷暴力指的都有哪些内容?
天天观察:农村宅基地怎样过户给本村人?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多久?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什么?基金架构与组织结构设计的内容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是一样的吗?|全球热点
知识纠纷
1 公司法人章可以随便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天天热闻
2 什么国际贸易术语?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_视点
3 发现甲类传染病几小时内上报?工作期间得了传染病算不算工伤?
4 债权转让一般打几折?债权转让合法吗?
5 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承揽合同质保期一般多长时间?|环球看点
6 个人贷款申请的必备条件是什么?申请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7 拆迁引起舆情纠纷怎么办?引起征地拆迁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8 捡到东西又放回原处犯法吗?捡到东西又扔了需要赔偿吗?
公司法
诉讼离婚要交多少钱?诉讼离婚要多久才能离婚? 今日热闻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什么不同?行政处罚记入档案吗?
连带责任是什么?连带责任会强制执行吗?
答辩状可以开庭时提交吗?民事诉讼答辩期限是多久?-当前短讯
分居协议怎么写?写分居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遗嘱有效期是多长时间?遗嘱变更受益人有效吗?|当前热讯
轻伤二级公证处会给受害人什么材料?轻伤二级赔了钱还要坐牢吗?_全球速读
夫妻离婚后债务应当如何处理?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怎么写?
盗窃拘留一般多少天?盗窃罪判几年? 全球速读
全球视讯!商标争议如何处理?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
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

2025-06-04

天天快看点丨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需要坐牢吗?

2023-07-07

今日热文:一般择日宣判会很严重吗?择日宣判会提前通知吗?

2023-07-07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望该怎么办?离婚拒绝探视会怎么样? 当前简讯

2023-07-07

劳务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2023-07-06

通谋虚假离婚有效吗?骗取离婚证是违法行为吗?

2023-07-06

劳动纠纷
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
天天快看点丨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需要坐牢吗?
今日热文:一般择日宣判会很严重吗?择日宣判会提前通知吗?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望该怎么办?离婚拒绝探视会怎么样? 当前简讯
劳务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通谋虚假离婚有效吗?骗取离婚证是违法行为吗?

法律专家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1  联系邮箱:345 5005 708@qq.com